临沂河东网
标题: 疫苗法给基层接种工作带来保障 [打印本页]
作者: 河东疾控中心 时间: 2019-12-13 09:33
标题: 疫苗法给基层接种工作带来保障
疫苗法给基层接种工作带来保障作为我国首部疫苗管理的专门立法,《疫苗管理法》将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疫苗法的出台使接种医生的权益有了法律保障。
解决经费与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疫苗安全工作、购买免疫规划疫苗和预防接种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给予补助(第六十三条)。
预防接种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第六十七条);
预防接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单位其他同等岗位工资。
解决疫苗供应短缺:
疫苗存在供应短缺风险时,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疫苗生产供应(第六十五条)。
解决接种异常反应赔偿:
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六十八条);
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中的赔偿机制,会减少接种单位和接种医生的压力(如医闹、经济赔偿费用等)(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
解决疫苗信任危机:
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监护人可以查到疫苗“身份”,减少假疫苗、过期疫苗等负面事件影响,提升疫苗信任度(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报道要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第十二条)。
疫苗法颁布后,我们也要对自己的工作有新的认识,要充分学好用好法律,做好本职工作,不触碰法律底线,同时也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欢迎光临 临沂河东网 (http://bbs.lyhd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