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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案释法】莫造谣莫违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河东网安大队    时间: 2024-6-19 16:07
标题: 【以案释法】莫造谣莫违法
近日,网民刘某某因与他人存在经济纠纷,在某网络平台上虚构事实发表关于他人的不正当言论,扰乱社会秩序,对他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刘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网上发声不能任性随意,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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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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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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