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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案释法】林某造谣“男子因情感纠纷纵火烧家”案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河东网安大队    时间: 2024-6-19 16:14
标题: 【以案释法】林某造谣“男子因情感纠纷纵火烧家”案件
今年4月,一居民楼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消防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将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网民林某为博人眼球,在网上搜寻多张互不相关的火灾图片拼凑剪辑形成视频,并配上标题“一男子因情感纠纷纵火烧家”,在多个互联网社交平台上发布,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林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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