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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案释法】为吸粉发布谣言信息 [打印本页]
作者: 河东网安大队 时间: 2024-7-10 15:30
标题: 【以案释法】为吸粉发布谣言信息
案例:某市一网民李某为吸粉引流,多次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涉及“地域黑”的谣言信息和负面言论,其违法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处罚。法律链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河东网警提示: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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