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河东网
标题:
【以案释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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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东网安大队
时间:
2024-7-17 10:32
标题:
【以案释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案例:某网民发布自行车车桩被淹导致漏电,引发网民关注,在网络上造成不良影响。经专家指出,公共自行车站点上用电和带电的设施只有锁车车桩和一台自助服务终端,其中锁车车桩直流供电,电压12伏,属于安全电流,对人体没有危害;而站点用电设施也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都安装了漏电安全保护装置,一旦遇到漏电短路等异常情况,设备将自动切断电源;站点外接电源线路也配备漏电保护装置,通过双重保护确保安全。
法律链接:对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由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最高将被处以5至10日行政拘留,并处以 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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