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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民编造校园霸凌谣言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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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宁夏警方在工作中发现
一则内容为“小孩在校园遭受欺凌无人管”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
引起广大网民转载和热议
通过警方核查
视频中所述孩子遭到校园欺凌事件并不属实
系虚假信息
经查
该视频是余某为博取同情、吸引流量
故意借助热点捏造事实、编造演绎虚假情节而成
该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
宁夏警方依法对余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实施造谣传谣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寻衅滋事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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