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主播侮辱致网友自杀,处罚!
2023年4月份开始,一名为“青岛薛姐”的主播开直播对贾某某进行持续辱骂。10月11日晚,贾某某因不堪受辱,精神崩溃,用修眉刀割腕自杀,后被就医抢救。近日,“青岛薛姐”薛某某(女)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案例二:吸粉博眼球开地域黑,处罚!
2023年12月至今,李某某为了增加其粉丝数量、提升账号关注度,通过APP账号多次发表关于抹黑河南人,引起“地域黑”的负面信息和评论,造成恶劣影响。近日,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拼接视频传播淫秽,处罚!
2024年1月份至今,在多个社交平台出现李某某的裸照及不雅视频,称李某某私生活不检点,引发大量网民热议,对李某某正常生活及个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经查,照片及视频系违法行为人孙某某经过软件拼接处理,上传至网络进行传播。近日,孙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四:恶意造谣中伤他人,处罚!
2023年12月,名为“帅哥一枚”的网民发布视频称一名市民出轨抛弃结发妻,欠钱不还,早晚遭报应。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发布上述谣言视频,视频内容对报案人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诽谤。近日,李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实施造谣传谣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寻衅滋事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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