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河东网安大队 于 2024-6-7 09:40 编辑
根据公安部
打击整治网络暴力
专项行动相关部署
临沂公安持续加强
对网络暴力的打击力度
全面梳理摸排
各类网络暴力线索
全力整治网络乱象
现公布3起典型案件:
1、沂水警方依法处置李某侮辱他人网络暴力案
近日,网民李某因邻里矛盾,在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李某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河东警方依法处置宋某辱骂他人案
近日,网民宋某在某视频平台直播间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宋某被河东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沂南警方依法处置高某侮辱他人案
近日,网民高某因对本村禁止耕地内栽树的倡议不满,在工作微信群内多次发送消息辱骂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目前,高某已被沂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针对他人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公安机关将坚持严惩立场,依法打击整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网络公共秩序。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实施造谣传谣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寻衅滋事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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