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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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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马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近日,网民马某为博人眼球,吸引关注,在某网络平台中发布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马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戚某某侮辱他人案
近日,网民戚某某因工作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在微信工作群内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造谣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实施造谣传谣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寻衅滋事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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