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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辱骂他人被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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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河东网安大队 于 2024-7-17 14:23 编辑

随着媒体时代的到来,在信息网络上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日益凸显,危害愈发严重。
案例:2024年1月,肖某某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多条信息公开辱骂他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依法给予肖某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最高将被处以5至10日行政拘留,并处以 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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