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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维护网络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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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河东网安大队 于 2024-7-17 10:59 编辑

食品安全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案例:某网民称顶花黄瓜打了激素不能吃?经证实现代农业在种植黄瓜时,为防止幼小果实脱落,种植者会在其果柄部位涂抹防落素。
法律链接: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该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如故意制作食品安全谣言并传播,可能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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