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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打击网络谣言,共筑网络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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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河东网安大队 于 2024-8-22 09:28 编辑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革新,网络谣言依附于新媒体进行传播产生了许多新特点,这些特点具有与传统谣言完全不同的特性,如匿名性、群体传播、传播效率高、传播生命周期短、信息重组、再造事实可信度高等。
案例:某网民在网上发布有人在公交车实施性骚扰,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影响。经证实该网民编造谣言目的是增加自媒体平台账号粉丝数量,引流变现。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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